2022年1月11日 星期二

漢田生技 公告本公司接獲主管機關核准申請撤銷110年現金增資案

 

 1.事實發生日:111/01/11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辦理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11月05日
金管證發字第1100371964號函核准在案。
(2)因整體市場環境變化,考量公司整體利益及全體股東權益,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
請撤銷11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256,377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01
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8896號函同意廢止。
3.因應措施:
(1)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4項規定,於接獲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撤銷現金增資案通知之日起十日內,依法加算利息返還認股人所繳納之股
款;應退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或開立支票退回其繳交之股款,匯費及掛號郵資由本公司負
擔。
(2)適用對象:參與本次現金增資已繳款股東及員工等認股人。
(3)補償金計算:
認購股款x【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x台灣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365】
註1:利率係以取得主管機關核准撤銷現金增資案函文日當天台灣銀行公告之一年至未滿
二年定期存款牌告固定利率計算之。
註2: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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